
徐家仁出售海外资产出现新进展。近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下称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人为许杰家族相关资产的接收人。此前,香港高等法院针对许家印的资产发布了全球禁令,设定全球价值上限为7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50亿元),并明确禁止其处置资产。清算人接管了该家族在海外的33家公司、私人飞机和豪华汽车。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胡志明市获得的一份起诉书香港高等法院认为,中国恒大清算人要求冻结的许家印资产包括33家外国公司以及以许家印或外国公司名义开设的7个银行账户。在该裁决中,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中国恒大清算人收购上述外国公司,并冻结7个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香港中国银行、汇丰银行、星展银行的账户均由许家印实名直接持有。还有通过四家外国公司开设的四个工商银行账户。其中两家公司的实际经理是许家印,另外两家公司的实际经理是丁玉梅。具体来说,中国恒大清算人继承的惠佳英资产包括位于香港、英国和美国的多处房产,以及私人飞机、豪华轿车和游艇,其中包括两辆车牌号为A98888的劳斯莱斯幻影。n 中国大陆广东省和香港 HD3333。 3333是中国恒大旧股票代码。 33 家外国公司还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设有基地。这些公司有的是许家印直接拥有的,有的是许家印前妻丁梦梅拥有的,还有一些是许家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儿子拥有的。此前,香港高等法院也受理了中国恒大清盘人的诉讼请求,责令印徐家清盘所有单项价值5万港元或以上的资产(不含其名下资产/以他人名义持有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本国/外国资产)以及禁止处置的资产是否已被出售。但最终,许家印先生并未遵守上述资产披露令。于是,今年4月,中国恒大清算人要求香港高等法院接管与许家印相关的全部资产。在A上8月25日,中国恒大正式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23亿美元的离岸家族信托是否受到损害?律师:有风险。一些市场人士表示,香港高等法院的举动意味着许子仁在海外的信誉受到损害。据媒体报道,许家印夫妇于2019年初在美国设立了高达2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63.8亿元)的单户信托基金,并指定其两个孩子为受益人。建立信托的明显目的是提供家族财富的代际传承和资产保护,并在发生债务风险时让家族资产与债务人隔离。这不属于责任范围。巨额信托基金的主要来源是许家仁夫妇多年来从恒大赚取的股息和现金收入。恒大上市以来(2009-2022),许家印、丁梦美累计获得分红超过500亿元。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裁决书中并未找到相关的信托判决。不过,法官在裁决中引用了外国判例法并表示:“即使在资产被委托给全权信托(一种受托人可以独立决定信托利润分配的没收形式)的情况下,如果重大事实证明被告能够控制全权信托的运营,法院也可以针对全权信托行使‘查布拉禁令’。”禁令(资产冻结令的一种)、将资产置于全权信托中并不能阻止司法命令的执行。在我看来,这种操作是将全权信托视为“虚假信托”、刺穿公司面纱,还是将托管全权信托视为信托,并没有多大区别。当然,在临时措施阶段,唯一重要的事情是确定是否有理由相信被告拥有对被告资产的控制权。全权信托。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解释说,法官的意思是,一个人不是法律文件中资产的“所有者”(例如,即使该资产由信托或公司持有),法院也可以认为该人是该资产的实际托管人,只要该人对该资产具有实际控制权或处置权(例如有权决定如何投资)。如果一个人建立复杂的信托或公司网络来隐藏资产、避免债务或法律责任,法院有权“克服”这些层层伪装并冻结或直接强制执行这些资产。这意味着,如果许家印夫妇设立的家族信托仍由夫妇俩控制,或者被认为故意隐藏资产以避免债务,家族信托也可能失败。一个重要的家族信托的优势一直在于委托人可以通过信任信托资产的独立性来隔离家族。通过降低风险,可以避免因经营管理风险、婚姻风险等导致委托人家族资产分割的问题。高净值客户也更青睐家族信托,因为家族信托具有风险隔离的特点。然而,在近期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家庭信托被侵犯的案件。此前,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设立的海外家族信托破产。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当时的裁决,法官认为张兰先生是家族信托基金的实益拥有人,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首先,即使在家族信托成立后,张兰先生仍然可以自由地从其银行账户转移资金。第二名,在收到香港和新加坡的冻结令通知之前,张兰先生有兴趣转移家族信托下的资金。第三,张兰的代表在发给银行的电子邮件中明确表示:该家族信托资金被发现为张兰持有,要求其所属银行账户“及时通报账户资产变动”。因此,新加坡高等法院认为,虽然相关资金是由张兰先生以家族信托名义持有,但该资金的实益拥有人是张兰先生。张兰先生设立家族信托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债权人对其名下的资产进行止赎和追索。大成律师事务所家族办公室法律中心执行主任王舒(TEP)认为,信托失信存在两个问题。我认为应该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来看待。如果信托财产被彻底处分,信托“破产”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从实践层面来看,即使家族信托的委托人表面上并不拥有太多权利,但如果委托人“不假思索”地严格执行委托人的全部指令,实际上就会成为虚假信托,影响其资产保护功能。 (声明:文中内容及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操作风险自担。) 编辑:黄万银 | |段炼、魏冠宏、杜波、易其江纠 |何小涛|每日经济新闻 nbdews 原创文章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录、复印或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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